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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三部门联合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明确云南省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
《通知》中明确此次补助的对象为2023年1月1日后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岁至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补助金额为每招用1人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1500元。该政策将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此次补助发放工作,各地经办机构将首先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之后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主动告知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到线下确认申领。
据了解,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同一人不论身份是否变更、参保企业是否变化,其身份信息只能用来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年度、跨地区、跨企业重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此外,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 张田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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