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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确认积分不足未能入围后,为什么不立即释放?”近日,市民刘先生遇到了烦心事。他通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互动平台反映称,认购一个新楼盘时因为积分不够未入围,可当他想再认购另一楼盘时,却发现认筹资格被“锁”在了上一家。
刘先生告诉记者,前不久,他了解到闵行区紫竹滨江紫龙路与龙吴路交叉口有一个新开的楼盘“象屿招商·公园1872”(下称“公园1872楼盘”),开发商为上海象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楼盘距离地铁15号线的站点和在建的23号线站点都不远,比较符合自己的需求。于是,2023年4月8日,刘先生交付了50万认筹金认筹该楼盘,2023年4月19日,楼盘开发商公布入围积分为62.76分,刘先生只有51.55分,未能入围。
认购规则(部分)。
由于积分不足,刘先生决定认购其他楼盘,但办理认筹手续时,对方工作人员却告知刘先生无法提交认筹。经过查证,刘先生才发现,自己仍处于向公园1872楼盘提交认筹的状态,这家开发商未将认筹资格释放出来。
为了赶上新楼盘的认筹,刘先生多次与公园1872楼盘的开发商协商,请求将自己的认筹资格“解锁”,以便自己能在4月23日截止日期前认筹其他楼盘。但开发商表示需要在4月26日选房结束后才可以。
这令刘先生很困惑,自己的积分明明不满足入围需求,为何开发商不把自己的认筹资格释放出来呢?对于刘先生的疑问,开发商工作人员回应说:“这不是我们开发商决定的,是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但在认筹客户要求开发商拿出区房管局的政策要求时,开发商却并没有给出相关的明文规定,而是说:“你可以打电话咨询。”
为此,刘先生还特地拨打了12345市民服务热线,可得到的回复却是“关于新房认筹资格,闵行区并没有相关规定”,即没有规定必须在未入围当天释放,也没有规定需等到选房结束后才能释放。
刘先生仔细翻阅了认筹时签订的合同,合同上也只规定了成功入围的注意事项,却并未说明未入围如何退款、何时释放认筹名额等具体事项。而公园1872楼盘的整个认筹过程中,也并未有销售人员就认购资格向他做过清晰说明。“我觉得他们有义务告知消费者未入围后会锁定一段时间。”
刘先生告诉记者,在与工作人员的反复沟通中,对方透露,因为线上选房时间很短,已经入围的A组客户有可能无法选房成功,所以暂时没有释放未入围的B组客户的资格。
记者以消费者身份拨打了闵行区房管局的投诉监督热线,工作人员则表示,1872公园楼盘已于4月26日摇号选房结束,“这两天就会释放资格了。”对于期间长达数个工作日锁定时间,工作人员解释称,“可能是需要有一个反馈到系统里的过程。”
对此,包括刘先生在内的不少购房者希望,简化反馈流程,对确定未入围的尽快释放资格。
(原标题:《市民买闵行一楼盘未入围,买其他楼盘时资格却被“锁住”!释放时间谁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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